從三個“第一” 複盤攜程壟斷案始末
2026-07-27 10:28:02
中評社北京7月27日電/備受關注的攜程壟斷案7月25日公布處罰結果:市場監管總局依法對攜程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攜程”)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51.79億元。
攜程壟斷案的查處是平台經濟反壟斷常態化監管的又一重大標志性案件,在很多領域具有突破性意義,記者將從三個“第一”的角度複盤攜程壟斷案始末。
我國在綫旅游領域反壟斷第一案
“攜程要求我簽署‘最優價格條款’,保證在攜程的售價必須比其他渠道低,而且傭金從最初的10%左右,到現在部分房型超過25%,利潤空間被嚴重擠壓,算上房租、人工、能耗,我的淨利潤已不足5%。”雲南大理一名民宿主理人說。
監管部門自2025年以來收到大量行業協會、酒店經營者、在綫旅游平台等反映攜程壟斷行為的投訴舉報,多地市場監管部門也曾約談攜程。市場監管總局及時回應公衆訴求,開展了多方外圍核查,2026年1月14日宣布對攜程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同時從全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抽調反壟斷執法骨幹力量成立專案組進行現場調查,并奔赴10餘省份調查取證。
攜程是我國目前最大的在綫旅游平台,主營業務涵蓋酒店預訂、交通票務、旅游度假等,去哪兒網是其全資子公司。交銀國際測算,截至2024年底,攜程在國內核心酒旅市場的商品交易總額(GMV)市占率約56%。
“在綫旅游和本地生活平台出現之前,酒店的客房銷售主要依賴綫下渠道和電話預訂。平台讓消費者能够便捷地比較和選擇服務,讓商家能够突破地理限制觸達更廣泛的客群,供需匹配效率大幅提升。”中國飯店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宋小溪說,“住宿行業的高質量發展需要平台與商家良性互動,而一段時間裡雙方愈發對立,一個健康的商業生態應該讓各方都能獲得合理的回報和發展空間。”
四川省某酒店經營者坦言:“第三方在綫酒店預訂平台中攜程客戶群體大、銷量多,我們酒店曾經和其他平台合作過,但訂單量太少,攜程占我們綫上訂單的80%—90%。可以說離開攜程活不了,用上攜程活不好。”
“攜程壟斷案是我國在綫旅游領域反壟斷第一案,對規範在綫旅游平台服務市場競爭秩序、保護酒店商家和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行業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寧立志說。
我國平台經濟領域新型壟斷行為第一案
查處攜程壟斷案技術分析難度非常大。相關數據分散於終端設備、雲端服務器和業務系統,數據體量大、關聯關系複雜,信息隱蔽性強。經歷了5個多月細致的調查,專案組對上萬吉字節(GB)的電子數據進行了大數據分析和算法解析。
“查辦中,監管部門堅持科技賦能、數據支撑,探索形成‘多路徑取證+自動化數據解析+靶向化精准研判’的取證技術路徑,為查清事實提供了有力支撑。”市場監管總局競爭政策與評估中心副主任方傑說。
最終,這些隱藏於複雜技術系統中的壟斷行為痕跡被抽絲剝繭地還原,勾勒出我國平台經濟領域新型壟斷行為第一案的全貌。
“我們酒店自2018年跟攜程簽的合作協議,掛牌等級為‘特牌’,不能與其他平台合作,如果被發現會給我們預警,要求必須下架其他平台房源。”重慶一名酒店經營者回憶。
攜程通過技術手段、人工比對等方式實時監測,如果發現“特牌”酒店在其他平台經營,便采取流量限制、“摘牌”等懲罰措施,導致酒店商家流量、收入大幅下降。攜程要求“特牌”酒店開展獨家合作,構成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四項禁止的限定交易行為。
“我們酒店2025年6月底開始做‘金牌’,之前酒店在攜程排名在2000名以後,做‘金牌’後提升到200名左右。如果我們在其他平台的價格低於攜程,工作人員就會聯系我們,要求保證至少比其他平台低20元。”北京某酒店經營者說。
“攜程通過‘調價助手’自動監測價格調整房價至‘全網最低價’,一般每天9點、10點、12點、14點、18點左右進行監測,淩晨也會繼續調整。”雲南某民宿工作人員介紹,僅一個月,算法就自動調整價格超過100次。
攜程利用比價系統對同一酒店在不同平台的價格進行比對,如發現“金牌”“無牌”酒店價格高於其他平台,即通過“調價助手”“掛牌通”等技術工具將酒店價格調至全網最低,并實施限制流量、“摘牌”、扣除訂單儲備金等懲罰措施。這構成反壟斷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第五項禁止的附加不合理交易條件行為。
在掌握了大量事實和數據分析的基礎上,專案組深入開展分析論證,先後多次聽取有關專家意見,最終認定2020年以來,攜程濫用其在中國境內在綫酒店預訂平台服務市場的支配地位,以流量分配機制為核心,利用平台規則、技術手段,實施了以上兩種壟斷行為。
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副組長、中國政法大學數據法治研究院院長時建中分析:“與過去簡單直接的‘二選一’壟斷模式不同,攜程將數智技術與生態布局深度融合,形成了‘技術+生態+行為’的複合型壟斷模式。攜程通過算法監測、流量調控、生態捆綁等數智技術,精准高效實施更具隱蔽性和危害性的壟斷行為。”
我國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同時給予三種處罰第一案
細看處罰決定由三部分組成:責令攜程停止違法行為,全額退還強制扣除酒店經營者的訂單儲備金1.22億元;沒收違法所得16.58億元;處以其2025年中國境內銷售額469.58億元7.5%的罰款,計35.21億元。
分析處罰決定有三大特點,是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同時給予三種處罰的第一案,是平台經濟領域反壟斷處以沒收違法所得的第一案,也是平台經濟領域罰款比例最高的壟斷案件。
其中,訂單儲備金是什麼?
黑龍江一名酒店經營者介紹,“2025年4月份左右我們酒店因為入住率低,就充了兩三千元買流量和廣告,剩餘的錢就充到‘訂單儲備金’,如果我們酒店給攜程的價格優勢未達到5%,就會從這個裡面扣錢。”
違法所得是什麼?
攜程調價是慷商家之慨,“調價助手”調到商家沒利潤了,但只要成交了,商家就要按約定比例給攜程支付傭金。過去在平台經濟領域壟斷案中,很難計算違法所得,但攜程案取得重大突破,經核算,能够確定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
依據反壟斷法,比例罰的額度是上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為什麼在平台經濟領域對攜程的處罰比例較高?
“攜程實施了兩種壟斷行為。本次處罰嚴格遵循反壟斷法中關於沒收違法所得與罰款比例的規定,綜合考慮涉案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輕重、持續時間等因素,充分體現了‘過罰相當、寬嚴相濟’的法治精神,彰顯了反壟斷執法的嚴肅性、權威性、有效性。”寧立志說。
其實,關於攜程壟斷案,“如何改”比“罰多少”更值得關注。
時建中認為,反壟斷執法的終極價值,不在於罰款金額的大小,而在於疏通被壟斷行為淤塞的公平競爭機制,讓市場機制重新發揮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恢複競爭”,進而激勵企業創新、增進消費者福利,才是這份處罰決定書的法治價值、經濟價值、社會價值。
於攜程而言,這將是經營規則的重塑。今年3月,攜程率先下綫了“AI生意助手”(原“調價助手”)。此次處罰決定的發布更是其進一步整改的起點。攜程發布公告表示,“我們將以此次處罰為契機,深入反思、自我革新,堅決摒棄‘內卷式’低效競爭,堅定不移走高質量發展之路。我們將切實履行維護行業公平競爭秩序的主體責任,更加注重統籌兼顧合作夥伴、消費者及社會各方利益,致力於構建共生共榮、和諧健康的文旅生態。”
於平台經濟而言,“攜程壟斷案在全球平台反壟斷執法實踐探索中提供了‘中國方案’。我國反壟斷執法工作對於健全完善平台經濟治理體系,預防和制止壟斷行為對平台經濟創新發展和經濟活力的破壞,推動平台經濟健康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孟雁北說。
於經濟社會發展而言,“本案充分回應了人民群衆和廣大經營主體對公平競爭、規範經營、共贏發展的現實期待。在‘十五五’開局之年,本案的依法查辦是我國深入整治‘內卷式’競爭,推進構建優質優價、良性競爭市場秩序的良好開端。”國務院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委員會專家咨詢組成員、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院長楊東說。(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