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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菲劃界談判違背國際法基本原則
http://www.crntt.tw   2026-07-20 11:17:15
  中評社北京7月20日電/不久前,日本與菲律賓宣布啓動兩國間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談判。日菲撇開中國進行海洋劃界談判,違背了國際法上主權平等和善意等原則,無疑向中國傳遞了某種極具挑釁性的信號。中國隨即在中國台灣島以東海域依法開展執法巡查,相關管控舉措有理有據,完全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是維護自身主權與合法海洋權益的正當之舉。

  台灣島以東海域的海洋劃界涉及中國、日本、菲律賓三方,三國主張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在該海域形成大面積重叠,其中絕大多數區域屬三方主張重叠區。從國際實踐來看,在海洋主張重叠海域,雙邊先行啓動劃界談判并不少見,但國際法始終明確一項核心原則:雙邊海洋劃界不得損害第三方的合法海洋權利。

  根據國際法基本原則與長期司法實踐,三方大陸架權利重叠時,雙邊劃界協定不得損害第三國的權利主張與法定權利,這一規則已被國際社會普遍遵循,任何雙邊安排都不得以排除第三國大陸架權利的方式分割相關海域。有觀點聲稱,日菲可在不影響中國基於台灣島海洋權利主張的前提下開展劃界談判,只要其邊界綫兼顧中方200海裡相關主張即可。但必須指出,台灣島以東海域的劃界情勢具有特殊性,這種繞開中國的所謂“技術規避”,從實踐層面看根本不具備可行性,也不具備合法性。

  從劃界的地理要件來看,台灣島處於凹陷型海岸地理格局。根據國際司法與仲裁實踐,在凹陷等特殊海岸地理形態下,機械適用嚴格等距離綫會導致明顯不公,必須依據公平原則弱化特殊地理狀況帶來的不合理結果,充分保障處於凹陷位置領土所對應的海洋權利。日菲繞開中國先行開展雙邊劃界談判,本身就違背了海洋劃界領域公認的公平基本原則。

  從劃界的權利效力來看,日本八重山列島以及菲律賓北部的部分島礁,雖在理論上可主張200海裡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但其在海洋劃界中的實際效力尚未明確。與此同時,中國也有部分島礁臨近菲律賓海岸,這些島礁的效力認定,將直接對海洋劃界結果產生關鍵性影響。缺少中方的立場表達與事實參與,日菲單方面談判的劃界結果,根本無法保障中國海洋權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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