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黨產會”。(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24日電/“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會”)調查認定前為中國國民黨“革命實踐研究院”位於台北市木柵“中興山莊”用地,為不當取得財產,向國民黨追徵逾新台幣32億元,國民黨提告要求撤銷“黨產會”處分,一審判決撤銷原處分。“黨產會”提起上訴,最高行政法院24日駁回“黨產會”上訴,國民黨勝訴確定。
全案緣於“黨產會”為釐清前為“革命實踐研究院”所有之中興山莊用地範圍中的多筆土地,是否屬於國民黨以違反政黨本質等方式取得財產,經民眾陳情而立案調查。
“黨產會”調查後,於2022年2月8日作成原處分,認定土地為國民黨不當取得財產,因相關土地均已移轉第三人台北市政府及元利建設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向國民黨追徵新台幣32億375萬餘元;元利建設則同日與“黨產會”和解,同意以捐贈方式給付8億1340萬元。
國民黨不服“黨產會”處分,提行政訴訟,認為中興山莊用地是以借貸等正當財源取得,也已經民事法院認定合法,並無以違反當時法令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方式取得財產。
一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定,本件原處分的土地於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施行時,已非國民黨所有的財產,而是屬於元利建設。依法必須國民黨取得此土地是基於“無償”或“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才能適用黨產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並依同條例第6條規定追徵價額。
法院提到,原處分未認定國民黨究竟是以“無償”或“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取得本件土地,就依黨產條例規定推定本件土地為不當取得的財產。
判決也指出,原處分沒有敘明如果本件土地是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所取得的不當財產,為何沒有扣除國民黨取得土地的對價,逕依黨產條例規定,就國民黨其他財產追徵價額32億375萬8986元,難認適法有據,國民黨訴請撤銷,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北高行於2025年4月間判決國民黨勝訴,撤銷原處分。“黨產會”不服提起上訴,二審由最高行政法院審理,今天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國民黨表示,這項判決再次證明,“黨產會”多年來以政治凌駕法治,慣於“先定罪、再找理由”,以政治目的取代依法行政,相關處分終究禁不起司法檢驗。
國民黨呼籲,民進黨政府應尊重司法判決,停止將黨產議題作為政治鬥爭工具,回歸依法行政與法治國原則,避免再浪費國家資源進行政治清算。 |